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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: 三管極重度臥床兒童安置機構資源??
12-17-2009 11:31
takecare
  • Top 10 Contributor
  • 加入時間:09-19-2007
  • 發言總數: 28
您好:

管路照護屬侵入式的醫療範圍,必須要由是專業的護理人員來執行;

且兒童可能會因管路的不適而亂動,造成受傷、感染、生命危險等,

因危險度太高,需要有專業且充足的照護人力,故一般教養機構不會收置。 

 

長照中心服務的有限定服務對象標準,不符合的失能者,通常只能選擇自行照顧或自費服務;

這方面確實是太過嚴苛且不周全,我們也覺得相當不合理,但無奈的是,

目前整個體系就是如此,我們也只能盡力的倡導及爭取。

 

如果失能者有身心障礙手冊,專責單位是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的身心障礙科,都可詢問相關福利服務。

個案管理,每個縣市不一,有些有獨立的個管中心,有些則是各科內有專門的負責人員;

通常的社工員處遇方式是,經過評估,發覺個案有此需求,通報社會局,尋求政府資源的介入,

及相關協會、民間團體的協助。

 

家中有需要被照護者,不管失能程度為何,家屬的照顧負擔之大,不是獨力可以承受的;

除需要大家的關懷外,也期望政府在整個社會資源福利體系方面,

能夠制訂的更加妥善完整,讓有需要者都能得到適宜的協助。

 

以上,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,如有其他疑問,歡迎再與我們聯繫。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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