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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顧的路e起走

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最新發言者為 梁亞貞 於 10-02-2009 20:58. 共 4 篇回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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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9-30-2007 0:13

    • yingjui
    • Top 10 Contributor
    • 加入時間:09-25-2007
    • 發言總數: 11

    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    為因應老人人口的急速增加,行政院通過長期照顧十年計畫,以滿足失能長者及家庭照顧者的各項需求,估計十年內政府將投入817億3,566萬元,以下依此計畫之服務對象、規劃原則及服務項目分述如下:  

    服務對象為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者,包括

    (1)65歲以上老人 (2)55 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(3)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(4)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(IADLs)失能且獨居之老人等四類。

    ◆規劃原則有三: 

    (1)針對一般社會大眾,補助型態以實物補助(服務提供)為主,現金補助為輔,而以補助服務使用為原則。

    (2)依老人失能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,提供合理的照顧服務補助。

    (3)照顧服務補助對象在補助額度下使用各項服務時,仍需部分負擔費用,部分負擔的費用則與失能者之經濟狀況有關,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.5倍者政府全額補助;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.5倍至2.5倍者政府補助90%(自付10%);而一般戶則補助60%。

    ◆服務項目簡述如下:

     (一)照顧服務(含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):

    1.補助時數:(1)輕度失能:每月補助上限最高25小時。(2)中度失能:每月補助上限最高50小時。(3)重度失能:每月補助上限最高90小時。

    2.補助經費:每小時以180元計(隨物價指數調整)。

    3.民眾使用照顧服務(含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家庭托顧)可於核定補助總時數內彈性運用。

     (二)居家護理:除現行全民健保居家護理給付2次以外,經評定有需求者,放不下的重擔我們一起承擔每月最高再增加2次。每次訪視服務費以1300元計。

     (三)社區式及居家復健:對重度失能無法透過交通接送使用健保復健資源者,每人最多每星期補助1次居家復健服務,每次補助新台幣1,000 元。

    (四)輔具購買、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:補助金額為每10年內以新台幣10萬元為原則,但經評估有特殊需要者,得專案酌增補助額度。

    (五)喘息服務:輕度與中度失能者使用喘息服務每年最高補助14天;而重度者最高補助21天,即每月至少可使用1.5天。可混合搭配使用機構及居家喘息服務。 (六)交通接送服務:補助重度失能者使用交通接送服務,以滿足就醫與使用長照服務為目的,每月提供車資補助4次(來回8趟),每趟新台幣190元為限。

     (七)機構式照顧: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1.5倍之重度失能者如有進住機構之需要,由政府全額補助;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1.5倍之中度失能者,經評估家庭支持情形如確有進住必要,亦得專案補助。

    (八)營養餐飲服務:為協助經濟弱勢失能老人獲得營養餐飲服務補充日常營養,補助標準方面,政府最高補助每人每日一餐50元,對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.5倍者全額補助;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1.5倍至2.5倍者補助9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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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9-30-2007 19:15 本發言是為了回應 »

    • fish
    • Top 10 Contributor
    • 加入時間:09-29-2007
    • 發言總數: 6

    回覆: 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    雖然看起來政府好像花很多經費預算在這裡

    可是實際執行的成效還是比較重要

    不要雷聲大雨點小

    像現在的照顧服務好像很多

    使用起來卻很困難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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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3-31-2009 13:43 本發言是為了回應 »

    • lulu
    • Top 25 Contributor
    • 加入時間:03-26-2009
    • 發言總數: 3

    回覆: 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     

    我家在94年開始使用居家服務,當時我向當地居家服務單位申請

    她們再向縣府社會局通報,在由當地醫院派員評估可申請之時數,

    父親是重度,可補助48小時,前32小時免費,33-48自負90元

    48小時以後一律180元,在96年又變更為前24小時免費

    25-48自負90元,48小時以後一律180元

    今年元月又改 長期照顧十年計畫,由衛生局派員評估

    雖說補助時數:(1)輕度失能:每月補助上限最高25小時。(2)中度失能:每月補助上限最高50小時。

    (3)重度失能:每月補助上限最高90小時,

    照顧服務補助對象在補助額度下使用各項服務時,仍需部分負擔費用,

    部分負擔的費用則與失能者之經濟狀況有關,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

    最低生活費用1.5倍者政府全額補助;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用

    1.5倍至2.5倍者政府補助90%(自付10%);而一般戶則補助60%。

    我們是一般戶,所以今年起每ㄍ月,必須多支出1千多元

    家庭總收入未達社會救助???像我們家(我與父親)根本沒有收入(吃老本)

    我照顧父親住鄉下,兄弟姐妹住外地

    但以兄弟姐妹的房屋來計算,超過標準,一般的津貼補助完全無法得到

    所以多支出1千多元也是負擔

    喘息服務:輕度與中度失能者使用喘息服務每年最高補助14天;

    而重度者最高補助21天,即每月至少可使用1.5天。可混合搭配使用機構及居家喘息服務

    這項福利也沒有單位宣導告知,怎麼使用我還不清楚呢???

    總之,政府實施長期照顧十年計畫,感覺空有理想,實際上的實行卻跟不上

    且這些配合的服務單位素質上也是差強人意

    光我這3年多來使用的居服員,素質實在有待加強,進步成長

    的空間相當大

    為何服務的提供與使用量一直無法有效的擴展???

    個人覺得,一來宣導不足,我們家還是朋友鄰居有使用,才告知我得知

    應在個大醫院宣導,或鄉鎮公所告知權利

    二還有承接的單位也沒有善盡職責,往往把居服員帶到案主家就完事ㄌ

     人員素質問題,也讓人無法去與他人分享,像我們這樣的窮人家

     是不得不使用,否則有誰願意受鳥氣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做自己與別人生命中的天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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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04-22-2009 10:15 本發言是為了回應 »

    • 孤軍
    • Top 10 Contributor
    • 加入時間:03-10-2009
    • 發言總數: 8

    回覆: 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    唉呀!!!別妄想了...一大堆表格..一大堆複雜的程序...遠水救不了近火的..

    長期以來政府的時效永遠趕不上變化...我只要求自力救濟..想自費找人幫..

    找到的單位大部份都是獅子大開口..在商言商每天要價2000元以上還要供吃住

    天啊..一個月加吃用的6萬以下;我的薪水全部下去都付不起啊..唉..天啊怎麼挨呢?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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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0-02-2009 20:58 本發言是為了回應 »

    • 梁亞貞
    • Top 50 Contributor
    • 加入時間:10-02-2009
    • 發言總數: 2

    回覆: 長期照顧十年計劃

    97年俺家在金門時,第一次申請長照支援服務。
    或許是因位居於偏遠地區的緣故,關於居服員服務..被照顧者不用支付任何費用的。


    俺家,今年從台南搬回台北時,又申請了長照中心的支援服務。
    現行作業似乎有大幅的改變(不能說是改善..有的部分改的更不便民了!!),補助的部分有縮編的情況…

    依現行規定~因社會福利資源有限,所有政府補助均採擇一補助原則。其意指俺家老因領敬老津貼,就不能申請中低收入戶補助了…!

    1.我們經長照中心督導到府評估...歸類於重度失能,所以我們配給了居家服務90hr/月、居家喘息128hr/年。關於居服部分~起初因所屬單位人力吃緊,從申請到居服員到府服務整整等待了將近4個禮拜的時間。我們家老脾氣不好,常致電給所屬的機構,憑藉著積極的反應,才爭取到提早的結果。再者居家喘息的使用反應也是不好!全因機構所屬的居服員不足以支應現實的需求,其被照顧者的權利即無奈的被犧牲了!通常他們一句沒人了…我們也無法向上級反應,只得自認倒楣而另謀他途了!

    2.居家護理..此項服務是針對偏遠地區醫療資源有限而提供的,所以是有服務區域限制的!!

    3.居家復健..最多只能配給4次,每次的費用是服務費+交通費。

    4.交通接送服務..費用好像不只190元那麼低廉,據了解要仟元以上。

    5.機構式安置..服務對象為低收入戶老人,每月最高補助18,000元。

     

    以上是俺家的經驗提供分享與瞭解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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